
11月6日,国家体育总局官网发布关于印发《体育制度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官网原文:为规范体育制度制修订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度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度化法实施条例》、《国家制度管理办法》、《行业制度管理办法》和《体育制度化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国家体育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对体育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体育制度的制修订工作主要包括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报批、批准、发布、备案、出版、复审、修订、修改、废止等工作。 体育制度包括体育国家制度和体育行业制度。体育国家制度分为强制性国家制度和推荐性国家制度,体育行业制度为推荐性行业制度。 总局体育经济司(以下简称“经济司”)统一归口管理体育制度、制度制修订工作。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以下简称“装备中心”)组织实施体育制度、制度制修订工作。各专长制度化手段委员会负责业务范围内体育制度制修订手段管理工作。总局各司局、直属事业单位、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根据体育制度课题涉及内容,分工参与制度立项论证和制度审查工作。
《体育制度化管理办法》链接原文:http://www.sport.gov.cn/n316/n336/c832330/content.html









